周六早上,我跑步回来,在小区电梯里遇到了裴衍之。
他手里拎着一袋早餐,站在电梯里冲我点了下头:“早。”
我愣在原地,以为自己还没睡醒。
“你怎么在这儿?”
“我住你对门,昨天刚搬来的。”
“你跟踪我?”我的声音拔高了。
“纯粹是巧合。这房子是我朋友的,他出国了,我临时借住。”
我将信将疑地走进了电梯。到七楼的时候电梯门打开,我先走出去,他在后面慢悠悠地跟出来。
“等一下。”他叫住我,递过手里的早餐。
“不用......”
“拿着吧,我多买了一份。”他说完就进了对面的门。
当天晚上,他加了我微信。好友申请写着:邻居裴衍之,方便联系。
后来的一个月我们很少碰面。
周日的下午,我感冒了,浑身酸疼,体温飙到三十八度七。我想冲洗一下降降温,没想到被热水一蒸,头更晕了,眼前一黑,就摔倒在地上了。
我迷迷糊糊打开手机,给裴衍之发了条语音:“救我......”
不知道过了多久,门铃响了,拍门声很大,然后是钥匙转动的声音,他怎么进来的?后来我才知道,他敲了几分钟没人应,就叫物业来开门。
他把我从地上抱回房间,用被子裹起来。摸摸我的额头,又去翻找退烧药。
他把药片递到我嘴边,“张嘴。”
他把药片放进我嘴里,又喂我喝了水。我躺下睡觉。
半梦半醒间听见厨房里的动静:锅盖掉地上的哐当声,水龙头哗哗的流水声,还有他打电话问‘粥怎么煮’的声音。
我被他叫醒,他坐在床边,一勺一勺地喂我喝粥,粥有点糊。
“谢谢你救了我,“我笑着说,“也谢谢你的粥。”
药效很快,很快我就睡着了。
半夜我渴了找水喝,发现他睡在我家沙发上,一米八七的大个子缩在小沙发上,滑稽又可爱。
睡了一觉,我居然好了,所以一大早我就去上班了。
两周后的一个周末,客厅的灯坏了。
我踩着凳子换灯泡,刚拧了一半,他推门进来,看到我站在凳子上,脸色一变,三步跨过来一把把我抱了下来。
“我来。”
“你会换吗?”
“换个灯泡而已。“他踩上凳子,头顶快碰到天花板。也怪我没扶住,凳子腿在瓷砖上滑了一下,他整个人摔了下来,膝盖重重地磕在地板上。他疼得闷哼一声,额头上瞬间冒出一层细汗。
我蹲下去查看,发现他的膝盖已经肿了一个包,青紫色的。
“叫你逞能。”我嘴上骂着,找来红花油帮他擦揉。
从那以后,我多了一项任务:伺候这位‘瘸腿’邻居。
扶他上下楼的时候他一条腿蹦着走,胳膊搭在我肩膀上,大半个人都压在我身上。他太高了,我的肩膀只到他腋下。帮他买饭的时候他列了一张清单,我照着买回来发现全是零食,他说是给我买的,因为他发现我家冰箱是空的。
最尴尬的是他洗澡的时候。
“你在门口守着就行,“他说,“万一摔了你能听到。”
我只能坐在浴室门口的走廊上,背靠着墙,听着里面哗哗的水声。
上厕所的时候更尴尬。他拄着我胳膊一蹦一跳地进去,我在门口等着,听到里面传来一声闷响,吓得推门进去——他单腿站着,手扶着墙,脸涨得通红。
“你进来干嘛!”他吼了一句。
“我以为你摔了!”我比他吼得还大声。
最后的结果是我闭着眼睛把他扶到马桶边,转身出去,耳朵红得能滴血。
几个月下来,我们相处得很好。早上他在电梯里等我,手里多带一份早餐,豆浆油条、包子粥或者三明治和咖啡,换着花样来。晚上他在阳台上抽烟,隔着两扇窗户跟我发微信,聊到深夜谁都不先说晚安。他帮我修电脑,我帮他收快递;他陪我去超市买菜,我给他织了一条歪歪扭扭的围巾......
方棠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,我说没有。
但他的微信我置顶了,翻开通话记录第一条也是他,冰箱里放着他买的牛奶和水果,阳台上那盆快死的绿萝是他救活的。
有一天晚上我加班回来,看到我家门口挂着一个袋子。里面有自嗨锅、即食燕窝和一张便签:“加班辛苦,补补。”
我敲了对面的门。他开门的时候穿着睡衣,头发乱糟糟的,一条腿还瘸着。
“怎么了?”他问。
“东西我收了,谢谢!”
“嗯。”
我站在原地没走。走廊的声控灯灭了,只剩下他屋里透出来的光,把我们的影子投在墙壁上,挨得很近。
“裴衍之,”我说,“你为什么搬来?”
他伸手把我拉进了门,他的额头抵上了我的额头,呼吸洒在我的唇上,声音低得像从胸腔里滚出来的:
“你觉得呢?”
走廊的灯灭了又亮,亮了又灭,我攥着他的衣角站在玄关里,站了大概有一个世纪那么久。然后我踮起脚尖,钦了他。
后来的事情就不太受控制了。他膝盖还没好全,我把他推倒在沙发上,他拽着我一起倒下去。沙发太小,两个人挤在一起,他的腿卡在扶手和靠背之间,闷哼了一声说疼,但手根本没松开。我们从沙发滚到地毯上,从地毯滚到卧室,一路磕磕绊绊,撞翻了茶几上的水,水洒了一地,谁都没管。
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,他正侧躺着,一只手支着脑袋,另一只手搭在我腰上,拇指不轻不重地画圈。
“早。”他说。
“早。”
“搬过来吧。“
我看着他。他没躲,也没解释。
“为什么?”
“我膝盖还没好,需要人照顾。”
我笑了:“你找的是女朋友还是护工?”
“女朋友。”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。
我把脸埋进了枕头里,过了一会儿闷闷地说了句“好”。
搬家那天,我就两个行李箱。
“就这些?”他问。
“就这些。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要,就这点家当。”
他接过我手里的箱子,说了句“以后会多的”。
同居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要好。
早上我们各自出门上班,他在门口换鞋的时候会顺手把我的工牌从鞋柜上拿起来递给我,我每次都忘。他在公寓附近上班,我在城东,方向不同,出了小区门口就分道扬镳。但每天晚上,他比我早到家,我推开门的时候,厨房里已经有油烟味了。
他做饭的手艺进步神速。从第一周煮粥糊锅底,到一个月后能做四菜一汤,进步速度快得让我怀疑他之前是不是装的。我靠在厨房门框上看他炒菜,袖子挽到小臂,锅铲翻得利落。
吃完饭我洗碗,他靠在旁边擦盘子。有时候擦着擦着就从背后抱住我,下巴搁在我肩膀上,也不说话,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着。水龙头哗哗地响,他呼出来的气洒在我脖子上,痒痒的。
洗完碗我们窝在沙发上看老电影。他喜欢看悬疑片,我喜欢看爱情片,最后永远折中看喜剧。看着看着就变味了,他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搭上了我的腰,我的腿不知道什么时候架到了他腿上,电影演了什么谁都不记得,只记得沙发上、地毯上、厨房台面上、浴室洗手池边,到处都是我们的痕迹。
热恋期的身体像是上了发条,一点就着。有时候只是他在阳台上抽烟,我出去收衣服,路过他身边的时候被他一把拽住,烟灰弹落在夜色里,稳落在我嘴唇上。有时候是我在刷牙,他从背后挤进洗手间,对着镜子看我的脸,看着看着就低头y我的肩膀。
我们像两个刚学会恋爱的年轻人,恨不得把错过的所有时间都补回来。
我以为日子会一直这么过下去。
沈念陆廷彦大结局后续 念念不忘的缘分笔趣阁 试读结束